按照“共同治理”逻辑创新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九游会国际

按照“共同治理”逻辑创新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按照“共同治理”逻辑创新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入库时间:2023-12-12|字体:| 语音播报
作者:杨瑞龙  来源:国家治理
摘要: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应扬弃传统的“股东至上”逻辑,遵循“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的前提是实施分类改革战略,根据国有企业所提供产品的性质及国有企业所处行业的特征,大致分为三类:公益类领域国有企业、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纯私人物品领域或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应秉持通过加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来体现国有企业的制度性质、通过共同治理和相机治理有机结合的方式来重构具体的治理机制的原则,按照“共同治理”逻辑创新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应摒弃股东利益最大化模式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基于企业所有权最优配置的契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使企业内的不同利益主体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和相互制衡机制。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企业是由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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